编者按:与往年相比,我国2012年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数量稳步上升,披露的信息量增大,报告内容的可读性增强。这是两部门继去年之后第二次发布此类报告。
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后,上市公司的内控信息、风险情况备受关注。
日前,财政部会计司、证监会会计部联合发布了《我国上市公司 2012年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情况分析报告》,该报告显示,与往年相比,我国2012年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数量稳步上升,披露的信息量增大,报告内容的可读性增强。这是两部门继去年之后第二次发布此类报告。
在内控评价报告披露方面,2008年至 2012年,披露该报告的上市公司从1076家增加至2244家,披露绝对数以及占所有上市公司的比例均呈较大幅度上升趋势。同时,内控评价报告所包含的信息愈来愈丰富。有些企业披露报告年度企业重大风险及应对措施;有些企业披露内控缺陷情况, 既分一般缺陷、重要缺陷、重大缺陷,也分财务报告内控缺陷与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从而实现对内控缺陷更为精细、全面的审视和改进;还有些企业披露了下一年度内控工作计划及安排,增加了报告的可读性,为报告使用者提供了更多可供参考的信息。
在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方面,2012年,共有1532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占沪、深交易所 2492家上市公司的比例为61.48%。其中,内部控制审计结论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上市公司为1506家,占比98.30%;非标意见共26家,其中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为22家,占比1.44%,否定意见为4家,分别是:北大荒、贵糖股份、天津磁卡和海联讯。
这些分析基于我国近些年来按照要求实施内控规范体系的上市公司执行情况。
按照五部委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和《关于2012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要求,2012年纳入内控实施范围的上市公司共853家,其中境内外同时上市公司76家,国有控股主板上市公司777家。财政部、证监会此次就这些上市公司的内控报告进行了完整系统的分析,对其他上市公司作了总体分析。
分析显示,上述853家公司2012年度营业总收入为202974亿元,占我国2012年国内生产总值 519322亿元的39%,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具有较强的代表性。总体来看,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运行平稳、执行有效,实施范围不断扩大,全面提升了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及风险防范和应对能力,并为进一 步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发挥了重要积极作用。
财政部和证监会还就此梳理、总结出企业在内控规范体系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比如政府监管部门在内控标准体系完善、内控规范宣传培训、内控规范实施监管等方面的工作仍需加强;部分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认识及重视程度仍不足;有些中介机构专业胜任能力不足、执业质量不高、低价恶性竞争、独立性问题突出;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披露不够充分,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不够科学;内控审计意见的客观性、恰当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上述问题,财政部、证监会建议,政府监管部门层面要完善统一内部控制有关技术标准,提升内控要求的法律层级,加强宣传、培训,加大监管力度;企业要加强内控环境建设,明确 职责与工作重点,建立长效运行机制,提升内控信息披露水平与质量;内控审计及咨询机构要完善技术方法,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做到公平合理收费,恪守独立性要求。
财政部、证监会将坚持每年发布我国上市公司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情况分析报告。
据了解,按照分批分次实施内控规范体系的原则,非国有控股主板上市公司、其他主板上市公司也将分别在披露2013年、2014年公司年报的同时,披露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国有大中型企业乃至更多的公司也将鼓励执行内控规范体系。财政部、证监会的内控实施分析工作,将有力地推动这一中国版萨班斯法案在企业的落地、落实,从而持续提升中国企业的风险防范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
按照五部委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和《关于2012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要求,2012年纳入内控实施范围的上市公司共853家,其中境内外同时上市公司76家,国有控股主板上市公司777家。财政部、证监会此次就这些上市公司的内控报告进行了完整系统的分析,对其他上市公司作了总体分析。
分析显示,上述853家公司2012年度营业总收入为202974亿元,占我国2012年国内生产总值 519322亿元的39%,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具有较强的代表性。总体来看,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运行平稳、执行有效,实施范围不断扩大,全面提升了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及风险防范和应对能力,并为进一 步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发挥了重要积极作用。
财政部和证监会还就此梳理、总结出企业在内控规范体系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比如政府监管部门在内控标准体系完善、内控规范宣传培训、内控规范实施监管等方面的工作仍需加强;部分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认识及重视程度仍不足;有些中介机构专业胜任能力不足、执业质量不高、低价恶性竞争、独立性问题突出;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披露不够充分,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不够科学;内控审计意见的客观性、恰当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上述问题,财政部、证监会建议,政府监管部门层面要完善统一内部控制有关技术标准,提升内控要求的法律层级,加强宣传、培训,加大监管力度;企业要加强内控环境建设,明确 职责与工作重点,建立长效运行机制,提升内控信息披露水平与质量;内控审计及咨询机构要完善技术方法,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做到公平合理收费,恪守独立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