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8.16事件”的真实原因到底是高频交易系统缺陷引发的失控,还是其原本就完全在公司风险控制系统之外“裸跑”?专家认为,其实光大证券信息系统存在缺陷只是表象,内控机制形同虚设才是其“失控”的根本原因。
事实上,一些券商为了保证高频交易的高效率,博取高风险带来的巨额收益,完全置风险于不顾,既跳过了保证金的验证环节,又游离在其他合规环节的监控之外。
在查阅光大证券披露的内控相关信息后,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研究所主任王炜发现其在业务控制上存在重大缺陷。
一是在内控组织架构设置上存在问题。由法律合规部、风险管理部、稽核部、纪检监察部四个平行部门多头监管,既不能有效制衡,又可能导致监管缺失。
二是业务交易缺乏严格的风控体系贯穿始终。一般情况下,券商自营业务交易都有严格的风控体系,前台负责事前审核,中台负责事中监控,后台负责事后检查监督与责任追究。
而“8.16事件中”,数百亿元 大额异常交易指令却未被风控系统拦截,资金账户当然也不可能被自动锁死。
“将业务交易系统完全置于风险控制系统之外运作,无异于一辆卸掉刹车的汽车,肇事是迟早的事儿。”王炜说。
针对高频交易时间短、金额大、订单多、系统性风险大等业务特点,在国际上是否有经验值得借鉴?对于券商而言,要优化内部控制系统。首先要熟悉业务并识别隐藏在业务之中的风险,然后才能有效利用信息技术作为控制风险的有效工具。此次事件反映出国内一些公司的内控系统与业务严重脱节。
对于监管者而言,不妨借鉴美国的“熔断机制”。当价格低于1美元的证券在5分钟内波幅达到或超过50%时,其将被暂停交 易;当价格不低于1美元的股票或ETF在5分钟内波幅达到或超过30%时,其将被暂停交易。
做会踩刹车的“赛车手”
“赛车界最牛的赛车手不是会踩油门的赛车手,而是会踩刹车的赛车手。”“F1之王”舒马赫的至理名言值得处在“新兴加转轨”关键期的券商们借鉴。
从国际上曾“红极一时”的巴林银行、雷曼等金融大鳄,到国内曾有着12年历史的南方证券,都跌倒在同一个地方—— —内控漏洞。
这也说明,内控虽然不能直接“开花果实”,却是企业持续经营、强本固基之道。
与此同时,伴随着资本市场规模越来越大、投资者越来越多,券商在内控制度方面的设计不完善、执行不到位,不仅让其 自吞苦果,还损害了证券行业的诚信形象,损害了整个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立身之本,损害众多投资者的利益。
“近几年,券商的创新业务快速发展,但缺乏一个与之配套的风险管控体系,券商的内控体系也应当与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管理水平等相适,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形成自己的特色,而不是简单地硬搬硬套国外现成的东西。”王炜说。
作为监管部门,一方面要不断强化对券商的内控有效性的监管,加大对内控失控行为的惩戒,另一方面要设置有效的防控机制,为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8.16事件”敲响了警钟,那些贪图高收益而置高风险于不顾、屡屡触碰内控“红线”的券商们,终将为违规行为付出生命的代价。
一个错误的交易指令,引发A股“史上最大乌龙”,也将“肇事者”光大证券推至风口浪尖。
继8月16日策略投资部套利系统出错致A股异常暴涨之后,8月18日光大证券再摆“乌龙”,其证券固定收益部交易误操,导致以超低价卖出10年期国债。
接连的乌龙事件,让光大证券的内部控制缺陷暴露无疑,也引起业界对券商内控有效性的审视。
有缺陷的“高速公路”
当汽车全速行驶在一条路面窄、坡度大、视线不清的高速公路上,会酿成多么严重的后果?如果把信息系统视为一条支撑内控高效运转的高速公路,那 么,光大证券的这条路显然存在先天不足。
光大证券称,“8.16事件”产生的原因是ETF(交易所交易基金)套利的高频交易系统的订单生成和执行系统存在错误,并被“连锁触发”,“滚单”生成巨量市价委托订单,直接发送至上海证券交易所。
所谓高频交易,是指利用强大的计算机系统在毫秒之内自动集中大额买卖谋取高额收益。而高频交易信息系统一旦出现错误,将会在短时间内给股市带来毁灭性冲击。
当26082笔订单、234亿元巨额交易在2秒钟内从高频交易系统直接发至交易所,2分钟内成交72亿元,沪指瞬间暴涨6%,创年内最大日涨幅。
一时之间,股市内外的投资 者们都惊呆了。
“8.16事件”的真实原因到底是高频交易系统缺陷引发的失控,还是其原本就完全在公司风险控制系统之外“裸跑”?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方红星指出,如果信息系统基本架构、程序设计和调用、权限分配等方面存在缺陷,那就需要券商进行深刻反思和切实改进。
在信息技术时代,任何一家券商的正常运营与内控管理都离不开信息系统这把“双刃剑”—— —管控得当,信息系统令内控“如虎添翼”;管控不当,则“雪上加霜”。
“尤其是金融、保险、证券等行业的信息系统,处理的都是大规模、高精度的复杂数据,其信息系统的设计和运行质量、内控的有效性,是其生命力所在。”方红星说。
方红星表示,这至少说明相关人员在专业胜任能力、尽职尽责方面存在重大问题,涉及到的券商在内控环境方面的缺陷也亟待完善。
在国际上,操作失误引发的“乌龙指”事件也不鲜见。日本瑞穗证券曾将客户要求的“以每股61万日元卖出1手”敲成“以每股1日元卖出61万手”;而美股交易员在卖出股票时误将1600万美元打成160亿美元,导致道琼斯指近千点的“闪电暴跌”。
重庆理工大学会计系教授毛华扬认为,将“8.16事件”归因于系统缺陷似乎正确,但其根本原因在于系统缺乏一种预防矫正的行为,即工业上常用的“防呆机制”—— —针对可能发生的情况设计的一种预防性措施。
“譬如常见的手机SIM卡 有一个缺角的设计,这就是‘防呆缺口’。如果插反了,就不可能把它插进去。”毛华扬说,这一做法也可以在设计信息系统内控时引入。
没有刹车的“疯狂赛车”
光大证券信息系统存在缺陷只是表象,内控机制形同虚设才是其“失控”的根本原因。
就像一辆没有刹车系统的疯狂赛车,即使有再好的高速公路,汽车也不能安全、高速地行驶。
“如果订单生成系统和订单执行系统之间缺乏必要的复核和审批,系统能自动地‘连锁触发’,那么,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出现目前的情形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了。”方红星认为。
事实上,一些券商为了保证高频交易的高效率,博取高风险带来的巨额收益,完全置风险于不顾,既跳过了保证金的验证环节,又游离在其他合规环节的监控之外。
在查阅光大证券披露的内控相关信息后,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研究所主任王炜发现其在业务控制上存在重大缺陷。
一是在内控组织架构设置上存在问题。由法律合规部、风险管理部、稽核部、纪检监察部四个平行部门多头监管,既不能有效制衡,又可能导致监管缺失。
二是业务交易缺乏严格的风控体系贯穿始终。一般情况下,券商自营业务交易都有严格的风控体系,前台负责事前审核,中台负责事中监控,后台负责事后检查监督与责任追究。
而“8.16事件中”,数百亿元 大额异常交易指令却未被风控系统拦截,资金账户当然也不可能被自动锁死。
“将业务交易系统完全置于风险控制系统之外运作,无异于一辆卸掉刹车的汽车,肇事是迟早的事儿。”王炜说。
针对高频交易时间短、金额大、订单多、系统性风险大等业务特点,在国际上是否有经验值得借鉴?对于券商而言,要优化内部控制系统。首先要熟悉业务并识别隐藏在业务之中的风险,然后才能有效利用信息技术作为控制风险的有效工具。此次事件反映出国内一些公司的内控系统与业务严重脱节。
对于监管者而言,不妨借鉴美国的“熔断机制”。当价格低于1美元的证券在5分钟内波幅达到或超过50%时,其将被暂停交 易;当价格不低于1美元的股票或ETF在5分钟内波幅达到或超过30%时,其将被暂停交易。
做会踩刹车的“赛车手”
“赛车界最牛的赛车手不是会踩油门的赛车手,而是会踩刹车的赛车手。”“F1之王”舒马赫的至理名言值得处在“新兴加转轨”关键期的券商们借鉴。
从国际上曾“红极一时”的巴林银行、雷曼等金融大鳄,到国内曾有着12年历史的南方证券,都跌倒在同一个地方—— —内控漏洞。
这也说明,内控虽然不能直接“开花果实”,却是企业持续经营、强本固基之道。
与此同时,伴随着资本市场规模越来越大、投资者越来越多,券商在内控制度方面的设计不完善、执行不到位,不仅让其 自吞苦果,还损害了证券行业的诚信形象,损害了整个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立身之本,损害众多投资者的利益。
“近几年,券商的创新业务快速发展,但缺乏一个与之配套的风险管控体系,券商的内控体系也应当与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管理水平等相适,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形成自己的特色,而不是简单地硬搬硬套国外现成的东西。”王炜说。
作为监管部门,一方面要不断强化对券商的内控有效性的监管,加大对内控失控行为的惩戒,另一方面要设置有效的防控机制,为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8.16事件”敲响了警钟,那些贪图高收益而置高风险于不顾、屡屡触碰内控“红线”的券商们,终将为违规行为付出生命的代价。(来源:中国会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