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唐新军先生辞去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陈翠兰女士辞去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的规定,唐新军先生、陈翠兰女士的辞职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唐新军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所担任的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唐新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
陈翠兰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所担任的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陈翠兰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
唐新军先生、陈翠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唐新军先生、陈翠兰女士在任职期间,忠实、勤勉地履行了各项职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唐新军先生、陈翠兰女士在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