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经营链条长,相关管理又跟不上,造成国企一些下属单位出现问题较多,审计发现的案件线索也主要集中于此。但总体上,相比潜在或者暴露出来的问题而言,整改涉及的范围与深入程度,仍然显得非常有限。多数问题屡查屡犯。
10月14日,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储粮)领导层更换,赵双连任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包克辛不再担任上述职务。
当天,坐在主席台上的赵双连神情严肃,难见笑意。近年来,中储粮事故频发,包括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河南公司前董事长李长轩、中储粮淮安直属库原主任夏宝莹等数十位高管接连被审计机关查出问题,并移交相关部门。
此前,在今年的5月10日,中储粮审计监察部回应国家审计署对中储粮总公司2011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称已经对照审计问题逐一明确相关整改责任单位、部门,限期完成整改,并组织检查整改结果,确保整改到位,并出台了五项措施,加强对审计署点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其中在整改措施第三条,着重提到“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规范企业运作,严加防控类似问题再度出现”。
话音未落,言犹在耳。10月9日,国家审计署在第30号公告中公布了截至今年9月已办结的15起违法违纪案件和事项处理情况,其中就包括中储粮总公司北京密云直属库原副主任冯百联受贿案。
接近中储粮高层的知情人士告诉《企业观察报》记者,“这简直就是直接一个耳光扇在了中储粮脸上,太让人难堪了。”
该知情人士介绍,对于近年来中储粮屡屡出现因审计查出公司高管问题的案件,赵双连在上任董事长前就已经狠抓此方面的工作。赵双连下基层调研,在陪同人员中,总会出现该公司审计监察部的工作人员身影随行。但问题仍然存在。
近年来,审计署对国企的审计力度日益加大。几乎在每年的审计报告中,总会有被审计的国企高管的种种问题。落马于审计的包括诸多国企高管,如中国移动通信党组书记张春江、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王永春,及中移动广东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徐龙等。中储粮河南分公司“窝案”甚至从上到下涉及高管数十位。
“越权决策、仓促投资、暗箱操作、违规圈地、违规持股、未批先建、利润不实、瞒报事故、虚构费用、少缴税款、挪用资金、滥发奖金、过度福利、私设小金库……”阅读审计署近来发布的关于国企的审计公告,这些词语不断跳入眼帘。
对此,南京审计学院审计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刘爱龙在接受《企业观察报》记者采访时说,“从目前的形势来看,应对《审计法》体系进行反思。目前对国企的审计,实际上就是内部审计。”
审计风暴“打老虎”
10月9日,某国企二级公司审计部工作人员小李上班时习惯性打开电脑,登录审计署网站,打开网站当日发布的审计署2013年第30号公告,他吃惊地发现,“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的线索来自于审计署。公告表示:“审计署将案件线索移送中央纪委查处。中央纪委并案调查,最终查出刘志军等人严重违法违纪问题。”
“真牛,审计署的审计才可谓真正的风暴。不像我们内审的查缺补漏。”小李感叹道。
小李话中的潜台词不难理解,对于国企高管的审计,真正有约束力的还是审计署的审计。至少相比于企业的内审而然可称得上是“审计风暴”。
的确,近年,审计署的“审计风暴”,经常一不小心就能曝光某些大企业的问题。
《企业观察报》记者初步统计,自2008年以来,“审计风暴”即让21家国企涉案53次的违法违纪事件得以曝光,一大批涉案高管被查处,不少人锒铛入狱,有个别相关责任人还被判处死刑。
有关部门对审计出问题的企业相关责任人的追究力度也明显加大。仅2008年审计署的1号公告就显示,国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查出的22起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后,批捕、起诉和判刑14人,受党纪政纪处理24人。
爆出国企“通病”
《企业观察报》记者对2009年以来审计署审计过的57家国企的情况进行了初步统计。发现“审计风暴”披露的信息,曝光了国企较为普遍存在的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滥发奖金与过度福利。据披露的信息,57家中国企业中至少有24家存在违规发放奖金福利的问题。比如,2006年至2009年,某公司及所属单位违规动用工资结余等资金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19.40亿元。还有某公司为职工购买不记名多用途健身卡2400多万元。
二是不按规定招标、未批先建。57家国企中存在类似问题的至少有15家,其中中国移动一家涉及金额就在300亿元以上。此外,审计署曝光的未经批准开建15个项目以上的企业,国电集团和华能集团榜上有名。
三是利润不实。57家国企中,至少有28家企业多计或少计利润。
四是管理存在问题。有的国企公司管理层次多达11级,层次过多必然导致集团战略协同困难,权责关系、治理关系复杂,管控的广度和深度也很难把握。从而出现“重大问题多出现在二、三级企业”的情况。
近期,审计署在审计还发现国企普遍存在的“重大经济决策不合规”问题。审计调查显示,2012年度有1784项重大经济决策不合规,形成损失及潜在损失 45.57亿元。一位不愿具名的审计署官员在接受《企业观察报》记者采访时也说,在近几年对国企进行的审计中,损益不实的问题比较突出,有的国企瞒报利润,还有个别国企虚增利润。国企的“小金库”极为隐密,审计人员很难发现,并且数额动辄上亿计,涉及资金数额庞大。
仍然屡查屡犯
审计署不愿具名的一位官员认为,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企业总体上能迅速采取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基本能够整改到位。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的出现,从根本上看,是由于企业改革尚不到位,公司治理结构不够完善,特别是企业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和重大投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未得到严格执行所致。此外,当然也与个别企业领导人员遵纪守法意识淡薄等有一定关系。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经营链条长,相关管理又跟不上,造成国企一些下属单位出现问题较多,审计发现的案件线索也主要集中于此。但总体上,相比潜在或者暴露出来的问题而言,整改涉及的范围与深入程度,仍然显得非常有限。多数问题屡查屡犯。
审计署其实也并非“万能”的部门。审计署原审计长李金华曾说:“说句老实话,很多部门、很多单位,原来是不希望你审计出问题,审计出问题以后不希望你向人大报告,向人大报告后不希望你向公众公告。”李金华认为,财政的核心问题就是要对外公开。“你公开了,人家才能指指点点,你不公开,有的说了人家都听不明白,怎么去给你提意见啊。”
这句话其实比较委婉地道出国企面对审计风暴屡查屡犯的一个重要原因:从流程来观察,解决国企上述屡查屡犯老问题的主导权,并不在审计署一边。因为审计署对国企审计查出问题之后,本身并不会直接做出相关的处罚,而是要将相应的审计结果呈报主管部门,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南京审计学院是全国唯一以审计命名的高校。该学院国际审计学院院长郑石桥接受《企业观察报》分析时说,“国企审计,最主要的问题就是屡查屡犯。虽然查了有问题,但如果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果不是特别重视的话,也没有什么太大的改观,这是存在屡查屡犯问题最根本的原因。”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法学研究所所长胡献旁也认为,有关部门出于各种考虑,可能未必会“下狠手”去处罚违规单位,最终的处罚结果总感觉不尽如人意,似有处罚过轻的嫌疑。他说,“被抽查到的国企花起钱来,不是大手大脚,而是‘巨手巨脚’。如果审计署每年查出问题后,都只限于促其改正,而问题单位却没有人为此负责,那么,可以肯定,即使审计署被累得“鞠躬尽瘁”,问题也还会有,很可能还会越来越多。”
从国际上的经验来看,最终解决问题并不靠审计机关,而是靠管理被审计单位的主管机关来解决。比如说,审计署查出了某家国企存的问题,下发通知让涉事国企整改,但如果这家企业对审计署的整改文件不感冒,不执行,审计署也没有太多的办法。因此,靠管国企的上级部门去负责监督执行企业整改情况,才能够执行到位,我们现在的审计总是出现屡查屡犯的老问题,就是缺乏这种联动。”
在对国企的审计中,审计机构要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仍然面临一些障碍和难点,最典型的就是机制仍需理顺。南京审计学院审计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刘爱龙在接受《企业观察报》记者采访时说,“审计属于政府审计,是半独立的行政审计模式,无法解决谁监督谁的问题。有些被审计部门,比审计机构的级别还要高。这种情况在工作中很有推进,甚至会发生彼此吵架,谁也不服谁的情况。从目前的形势来看,应对《审计法》体系进行反思。目前对政府部门或者国企的审计,实际上就是内部审计。尤其是对有些位列副部级管理的国企,对这些国企高层审计仍然比较难。”
刘爱龙告诉《企业观察报》记者,审计工作想要取得实效,一是完善制度。二是审计机构独立性的执法地位要提高。三是审计部门应建立直管体系(指垂直管理)。“《审计法》在经过2006年的修订之后,相对而言有关法条的完善得到了补充,缺的就是执行。从实际工作需要来看,短期内最有效的方法,是从中央到地方,审计机构实行直管,避免过多干扰。
链接 近年审计机关对国企的审计重点
◆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和深化改革是否到位。比如是否贯彻了国家的宏观政策,稳定物价、调配资源等。
◆会计核算不准确,资产负债损益不实。企业会计核算是否规范,是否真实、完整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国有资产处置与重大经济决策是否适当。企业决策不规范或违规决策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和潜在损失。企业是否存在重大经营风险、重大经济决策和内部管理的薄弱环节。
◆招投标、重大投资,部分项目审批手续不规范,是否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案件。
◆创新工作与可持续发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