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工作,指的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一个五年规划或一个计划年度内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要事,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长远,事关人民群众福祉改进。顾名思义,中心工作审计调查指的是围绕中心工作所开展的审计实地调查和相关研究。
一、中心工作审计调查的重大现实意义
一是符合新时代审计的新职能职责定位。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审计既是国家机关,更是政治机关;审计既是政府的组成部门,更是党的工作部门”的新时代审计的新的职能职责定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新时代审计新职能职责定位的最好体现。中心工作审计调查正是这一“体现”的实践形式,是落实新时代新的审计职能职责定位的最好形式。
二是符合马克思主义主要矛盾论。马克思主义认为,抓工作就是要抓主要矛盾。中心工作就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的所遇到的主要矛盾。做好中心工作审计调查,就是服务于解决“主要矛盾”,如此就是抓住了审计工作的主要矛盾。
三是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动审计实践。各级审计机关每年都会主动接受党委政府交办的各种中心工作任务。大部分市州和县市区审计机关每年要花上除计划项目外的30%、甚至是50%的精力,承接党委政府交办的中心工作任务。承接中心工作任务已成为审计工作实践中的最重要、最主要的职责。而绝大部分中心工作任务承接都是以审计调查形式存在的。因此,中心工作审计调查实际已成为最重要、最主要的审计实践。
二、中心工作审计调查应成为一种新的审计类型
基于中心工作审计调查已实际成为审计机关的“应有之义、重大之义”,有着存在的政治基础、理论基础和强大、广泛的实践基础,其成为一种新的审计类型,赋予正确的、体制的“名字”“名分”,应该予以重视和提上议事日程。
中心工作审计调查应与财政审计、经责审计等审计类型一样,作为一种新的审计类型纳入审计学,并作为最重要的审计类型,作为审计第一要务和审计新职责。理论界和实践界应开展广泛而深入的研究,定义这一新审计类型的正确内涵、理论构架和实践模式等,使其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的又一理论和实践贡献。
三、做好中心工作审计调查的几点建议
一是定义新的审计目标。审计的本质在于审计的批判性和建设性,所以审计注重真实性、合法合规性和绩效性等审查,并以调查事实为基础,以法规为依据,进行审计处理处罚。中心工作审计调查应侧重于审计的真实性、宏观性和建设性,主要目标是摸清实情,从宏观的角度提出建设性建议,不以处理处罚为目标,主要侧重实情和解决方案,是一种参谋性审计。
二是定义新的审计内容与重点。现行审计是以资金、权力和政策为主线,强调问题导向,并作出处理处罚、审计评价和审计建议,大量时间精力用在找问题、找法规依据、问题定性定量和处理处罚上。中心工作审计调查应以工作推进为主线,调查基本情况和成效、目标和措施执行落实情况、有利和不利条件、困难和障碍、原因和症结、并提出解决的“一揽子”方案,略化但不完全排除问题导向和处理处罚,内容和重点上重在摸清实情和执行落实情况,并提出可行性操作性解决方案,供党委政府决策参考。
三是定义新的审计程序。现行审计程序包括审前调查、方案制订、现场审计、撰写报告、征求意见、审计审理、出具正式文书、成果打造和问题整改等。中心工作审计调查因其目标、内容和重点不同,现场审计环节应定义为实地调查,可以略去征求意见阶段,审理环节应定义为审议环节,问题整改环节应定义为工作改进完善环节等。
四是定义新的审计文书。现行审计文书包括基本情况、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评价、审计建议等内容,有报告、决定等文书形式。中心工作审计调查应根据实地调查情况,确定新的更为灵活的文书内容和结构模式,应以审计调查报告为主要文书,保留审计调查底稿,辅以短小精悍的专报要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