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资源环境审计不应只着眼于保证资金安全,还应该转变审计模式,使其在“两型”社会建设中发挥出积极作用,应由传统审计向绩效审计发展。
当前,各地积极开展资源环境审计,保证了资金安全运行,避免了国有资产流失。但笔者认为,资源环境审计不应只着眼于保证资金安全,还应该转变审计模式,使其在“两型”社会建设中发挥出积极作用。对此,笔者有以下建议:
由传统审计向绩效审计发展。传统审计往往注重对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即用了多少钱,钱是怎么用的。而现代审计强调对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审计。通俗地讲,就是审计是不是用了最少的钱,有没有达到最好的效果,以及老百姓是否满意。
以香港审计署为例,其审计工作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审核账目是否妥善,即传统的财务审计,工作量约占审计署整体工作量的1/3;一类是审查决策局、政府部门、专责机构、其他公众团体、公共机构或账目须受审核的机构在履行职务时所达到的节省程度、效率和效益,即政府绩效审计,最终提交两份报告书,工作量约占2/3。
近年来,各地审计部门虽然注重审查资金的真实、合法、是否具有效益,但一些地方并未将绩效审计放到突出位置。有的虽然在绩效审计方面做出了积极的探索,且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无论是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还是与实际需要相比,仍有不小的距离。
我们期待各地进一步努力提升资源环境审计水平,注重从政策执行、项目建设、设施运营、资金使用和资源利用等方面综合考量,狠抓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由结果审计向过程审计发展。资源环境类项目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投资数额巨大,且投资时间和运行周期长。架当头炮胜于放马后炮,防胜于治。以往,审计工作主要是在事后,虽然有效果,但效果有限。因为,时过境迁,损失已形成,再弥补也于事无补。
因此,期待资源环境审计在法律制度保障和约束下,发挥免疫系统功能,形成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预警机制。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对项目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对不按规定运用财政资金的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变被动为主动,把监督的关口前移,做到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有机结合,找准审查的突破口和着力点,使审计监督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增强实效性,从源头上控制并规范资源环保项目的健康运行。
既要会诊病又要开处方。节能环保项目的选择、资金配置和执行方式、绩效往往没有最好,只有更好,需要集思广益,对不同方案进行甄别,做出选择。
建议资源环境审计能够在把好关的前提下,扮演好决策智囊的角色。要加强对资源环境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成本预测等,对于计划、预算以及投资项目实施可能出现的问题和不利因素,能在事前及时纠正和剔除,避免因预测不准或计划不周而造成经济损失或效益不高。进而提出合理化建议,增强建议的可操作性,使其更加明确、具体、到位,供政府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