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此次减税政策也一样。有分析人士称,临时减免税所规定的企业最低收入标准太低,可能会限制这一措施的效力。业内人士也指出,月销售额2 万元的免税标准,现实来看,并不算高。如依据工信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业类年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交通运输业200万元以下,即为微型企业,折算成月营收,都远超过2万元标准。对于制造业企业来说,基本没有符合减税条件的。
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8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并暂不规定减免期限。据估计,实施这一政策,年减税规模或可达近300亿元。
小微企业,顾名思义,无论在规模或产值上都是“小”而“微”的,然而其在整个国家经济发展中却足以“位卑言高”。有关统计数据显示,当前中国小微企业数量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0%以上,贡献了中国60%以上的GDP,50%以上的税收,80%的城镇就业岗位。目前小微企业数量超过600万户,而据悉,2012年全国就业岗位缺口在1200万个左右,这意味着,如果600万户小微企业能保持足够的活力,只需每户年均增加就业2人,便能有效缓解中国当前日益严峻的就业压力。
小微企业对于国计民生发展的作用似乎已被广泛认可,而中国政府在上半年财政收入增速回落至7.5%的情况下,出此对策为小微企业“救急”,被视为中央支持小微企业坚定决心之举。然而,这份“决心表露”是否能真正转化为小微企业发展的动力呢?对此,多方专家表示质疑。
众所周知,针对小微企业,国家此前已经出台很多减免税政策。例如,2011年底国务院出台扶持小微企业的“国9条”。随后又规定,自 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然而,由于先天性地存在规模偏小、盈利能力不强、抗风险能力差的弱势,加之眼下金融政策收紧、经济形势严峻的大环境下,上述种种举措并未改变小微企业信贷难、赋税重、发展吃力的格局。
此次减税政策也一样。有分析人士称,临时减免税所规定的企业最低收入标准太低,可能会限制这一措施的效力。业内人士也指出,月销售额2 万元的免税标准,现实来看,并不算高。如依据工信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业类年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交通运输业200万元以下,即为微型企业,折算成月营收,都远超过2万元标准。对于制造业企业来说,基本没有符合减税条件的。
据此,有关专家提议,要彻底放活和拯救小微企业,仅仅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力度显然还不够,对于小微企业的免税力度还可以再大一点。但财政部日前对此进行回应称政府在此“能力有限”。
实际上,在“能力有限”的情况下,政府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可以更有“效率”,通过差异化的税收减免以及个性化的融资支持这“两条腿走路”,这是小微企业走出发展泥潭的“生存之道”。
减税减负不可少
赋税压力大是中国小微企业发展的直接障碍,对此,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税收室主任张斌指出,小微企业的经营规模小,但涉及的税种和大企业是一样的,可考虑采用一些合并征收的方式,进一步减轻小微企业的负担。此外,政府在对小微企业的政策支持方面,也需考虑对企业进行差别化对待,按行业、企业规模不同,分类制定税率,“因地制宜”为让小微企业创造生存空间。
加大融资是保障
信贷融资难是中国小微企业发展乏力的症结所在。澳新银行(Australia & New Zealand Banking Group)经济学家刘利刚指出,当下中国的现实情况就是银行不愿向中小企业提供信贷。对此,一些国家的实践经验可以借鉴,如发展“信贷工厂”式的低成本信贷服务网络,我国监管部门可鼓励有实力的金融机构建立大规模的微型信贷网络,利用市场化手段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又或者,借鉴美国模式—由小企业管理局担保贷款,由私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提供贷款,长期来看,中国需要逐步放开金融市场的民营资本准入,以使同样弱势的中小银行为小微企业提供个性化的融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