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方面,国家的确需要税收收入;另一方面,企业也要生存。那么对理性的企业来说,合法避税是必然选择,正如打击避税是国家的不二选择。国家与企业的较量像一出猫鼠游戏,永远演不停。
Stephen Zealand在2012年把自己公司的欧洲总部从英国搬到了爱尔兰,尽管公司从英国起家,但相对于英国23%的公司所得税,爱尔兰 12.5%的税率显然更有吸引力。Stephen并不讳言这么做是为了避税:“公司的利润率也就20%,变更总部注册地之后,通过一些税收筹划能少交5% 左右的税。”
如果Stephen能像苹果公司一样,把公司注册在加勒比群岛,税率将会更低。爱尔兰税法规定,即使是在爱尔兰注册的公司,只要其母公司或总部设在外国就被认定为外国公司,但此类外国公司再把收入汇到总部不需要向爱尔兰缴税。这样的筹划下,2011年苹果公司向美国政府少交了24亿美元的税。
这样的避税手段在跨国公司里早已司空见惯:2012年10月,星巴克在英国“东窗事发”,据悉,星巴克在英国14年间营业额约30亿英镑,其间累积纳税仅860万英镑。2010年至2012年间,星巴克通过6%的版权费、借贷高利息的资金和昂贵的咖啡豆,在英国以12亿英镑的营业额实现零纳税。
如此避税自然激怒了各国的税务部门。7月20日,经合组织在莫斯科举行的G20财长会议上公布了加强跨国公司税收监管的方案,向跨国公司避税行为正式宣战。
“自卫反击战”
转让定价、利用避税港进行利润调整、境内外不同的税率进行安排等都是跨国公司惯用的税收筹划。现在比较常见的,是在无形资产和全球贸易上进行一些安排,把利润集中在税率较低的地方。避税的做法虽不是新鲜事,但金融危机以来欧洲不得不通过紧缩来降低债务,利润丰厚的跨国公司,其避税行为无疑刺激着欧洲各国政府的神经。
经合组织公布的这份“反避税行动计划”希望通过建立一致的国际公司税制还原国际标准、确保征税的透明度和可预见性,将达成一致的政策迅速转化为纳税规则,来打击国际避税。
这项计划提出了十五项具体的反避税举措,包括弥补数字经济时代的税制漏洞;消除错杂安排对税收的影响;限制利息扣除和其他金融支付对纳税基础的侵蚀;防止滥用税收条约;防止人为操作;确保转让定价的结果符合价值创造;要求纳税人披露其纳税安排以及制定多边文书等。按照计划,这些具体举措将于 2015年前全部实施。
经合组织的说法是,这项方案并不是反商业,而是旨在使政府与企业更好的合作和获得收益。美国财长雅各布·卢(Jacob Lew)也很支持这项方案,他表示,“无国籍”收入的问题破坏了税收制度,必须加以解决。
但是,业内的看法不尽相同。在普华永道税务合伙人Richard Collier看来,这项方案将成为全球税收系统有史以来最大的变革,但税务系统的改革能否实现取决于政府和企业的决心,而这项方案最大的风险是支持度是否会下降。而德勤中国税务合伙人朱桉则认为,这项方案根本推行不下去。法理上来讲,税收政策和国家主权、政治体制是结合在一起的,很难达到全球和谐。“只要全球不是一个国家,就必然有不同的税制安排,这是无法统一起来的。”
各有算盘
虽然这项方案得到了大部分经合组织成员国的支持,但爱尔兰、卢森堡等传统避税国对此非常反对,因为很大程度上,它们需要靠低税率来吸引外资。全世界 200多个国家和地区都有自己的一套税制,每个国家都有权选择自己的税制。如果取消避税,除非全世界变成一个国家。欧洲认为这项方案执行起来有风险,就是因为各国财政政策、税收政策并不一致。
不仅仅是税率低的国家成为避税选择,许多国家名义上税率不低,但实际也是避税港。美国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加总的公司税率是39.1%,在经合组织国家里绝对算高税率。但美国鼓励外来投资,外资在美国挣的钱买卖股票是不用交税的。外国在美国的投资,除了买房地产要征税,买股票和其他资产都免税,这是美国吸引国外投资的政策。英国的公司所得税率也不低,但在英国开设公司的海外收入在英国也是免税的。
对许多发展中国家而言,更伤脑筋的是跨国公司利用了当地廉价的劳动力和较低的环保门槛,却没能在税收上对该国做出相应的补偿,这显然是不合理的。朱桉介绍,中国国家税务总局也在探讨对跨国公司征税时,把市场对品牌的影响力考虑进去。同时,中国有劳动力的优势,这也应该赋予价值。“从中国的角度来看,我有市场、有劳动力优势,在中国的跨国公司交的税并不多。所以,中国提出这一点是有道理的。”朱桉表示。
这种理念显然遭到了发达国家的反对,在其看来,投资发展中国家就是因为其成本优势,如果需要为成本优势多留下一部分利润,那这样的跨国投资就没有意义了。这一点G20国家也没有达成一致。就拿星巴克来说,星巴克在英国一年有几亿英镑的收入,应该考虑市场对品牌的贡献。但这个贡献很难量化,而星巴克也有自己的道理,比如品牌推广的费用、广告费用都是美国总部出的,如果纳税要考虑市场,那么这部分投入是否也该纳入考虑?
对企业来说,还有些无形的力量在创造着价值,比如科技、品牌、企业家精神,这些因素带来的额外价值到底应该属于谁?在一些政治不稳定或者自然环境恶劣的国家投资需要冒很大的风险,那企业家冒着风险创造的价值应该归谁,不同国家有不同观点。“投资国和被投资国都认为自己的贡献更大,都希望多分享一些利润,而企业家追求的是利润最大化。所以现在,在全球加强反避税是好想法,但实现是很困难的。”朱桉如是说。
理性人自有选择
一方面,国家的确需要税收收入;另一方面,企业也要生存。那么对理性的企业来说,合法避税是必然选择,正如打击避税是国家的不二选择。国家与企业的较量像一出猫鼠游戏,永远演不停。
从国家的角色来看,既需要足够的税收维持公共支出,也要鼓励本国的企业提升竞争力。就像美国既希望从谷歌手里多征来些税,又希望谷歌具备全球范围内的竞争优势,不要被政策拖了后腿。这无疑是很难掌握的一个平衡。
但不论怎样难以平衡,有一个原则应该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纳税应该和商务实质相匹配。公司的纳税额应该与经营、产出、员工规模相匹配,并且因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的额外污染都应该补偿。朱桉提到,很多时候,跨国公司来中国是因为资源和环境的要求比较低,在美国开不了的公司在中国可以开,而这个问题在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因为密集的工业活动,中国已经是全球碳排放量第一的国家。欧洲现在已经在征收碳税,但发展中国家很多时候并没有这个意识,所以,发达国家来中国开厂对环境破坏很少有补偿。但如果发展中国家要求太多补偿,投资或许就不来了。这也是发展经济的一个悖论:“肮脏”的产业究竟应该安放在哪里。
“每个国家还是应该有比较好的政策导向,过分谈反避税没有意义,因为理性的企业都会这么做。”朱桉说道,“还是要从税收的使用上考虑问题。”
放之更广的范围,收是为了支,所以某种程度上说,税收支出与税收收入关系密切。对于有些国家而言,不透明的税收支出也影响了人们的纳税积极性。“如果政府花钱干了很多不该干的事,有些人就觉得何必交税呢。”朱桉介绍说,“只要是民间能做的事政府就不要做,这样政府的税负就少了,企业的负担也就小了,自然在全球范围更有竞争力,就能带动经济增长,进而带动就业。税收只是一个途径,更重要的是增加全民的福利。如果收税太高,企业破产,人们就会失业。这肯定也不行。所以,G20要反省财政政策。特别是欧洲很多国家养了太多懒人,这是个大问题。”
也有观点认为,上市公司追求的是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交的税对股东个人有影响。只要把个人的税管好了,该收的税也就都收到了。企业的税其实占比并不高,美国企业税占税收的10%至20%,个人所得税占到40%至50%。税务部门从省力的角度只盯着公司收税,但其实对公司不该征税太多,因为公司创造社会财富和就业,要让公司保持活力,如果把公司税收太高了,对股东和员工都会有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