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核算不实;不符合保障条件仍享受补贴;多计工程成本,部分项目工程价款结算不实……昨日召开的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自治区审计厅作了关于2012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披露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发现的问题,自治区审计厅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2012年7月至2013年7月,自治区审计厅向纪委监察、检察等部门移送案件线索4件,涉案人员3人,涉案金额1.46亿元。
问题一:个别区直部门预算执行缓慢、财务核算不实
据了解,今年,审计厅对自治区工信委、体育局、科学技术厅、粮食局、海洋局等6个部门及所属41个单位和桂林理工大学、广西科技大学等2所区直属高校201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总金额51.24亿元。
部分区直单位主要存在的问题有: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项目预算执行缓慢、财务核算不实等方面。如:自治区海洋局等5个单位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缓慢,当年有18个项目未实施,金额1141.99万元;有34个项目执行率低于50%,资金结余4970.57万元;桂林理工大学等2个单位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或结转固定资产7.09亿元;广西科技大学、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等3个单位收支核算不实1482.77万元。
问题二:一些地方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和保障分配不规范
在对2012年各类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中,结果表明,全区各级党委政府积极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但一些地方存在资金管理和保障分配不够规范等问题,如:部分市县少安排或少提取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3.72亿元,部分市县违规拨付和管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2.93亿元,部分单位挪用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470.45万元等。在抽查的保障对象中,275户保障对象不符合保障条件但仍违规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50.08万元,部分市县向237 户保障对象错发、多发租赁补贴41.83万元。
截至2013年5月底,全区各级政府已出台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政策文件13个,已停发275户不符合保障条件家庭的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规范资金管理5.45亿元。
问题三: 部分投资项目专项资金未设专户、会计核算不准确
去年,自治区审计厅继续对44个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通过审计,核减工程价款5863.50万元,调整账务1.44亿元,收回被占用资金、挽回损失2.62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部分项目工程价款结算不实,多计工程成本。兴安县五里峡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13个项目施工单位多记工程结算款5863.50万元;部分项目财务管理不规范,账务处理不正确。贵港二线船闸工程等6个项目存在专项资金未设专户、会计核算不准确等问题;部分项目计量依据不充分,缺少佐证资料;宜州至河池高速公路等10个项目存在部分计量结算依据和变更手续不完善、附件资料补全、缺少相关签章等问题。审计指出相关问题后,各相关单位均及时进行了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