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能环保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任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程序履行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8月15日审议并通过:
任命张承敏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会议召开10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实际到会董事5人,持有公司股份15,600,000股,占股份总数的11.13%,会议由董事长张风太主持。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
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二)被任免董监高人员情况
该任命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张承敏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
公告编号:2017-049
张承敏女士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文件规定的财务总监任职资格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及资格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且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
经全国法院失信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系统查询,张成敏女士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况。
简历如下:
张承敏,女,1982年1月生,35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03年7月至2006年10月,于寿光市泰丰汽车底盘制造有限公司任会计;2006年11月至2012年5月,于寿光市泰丰汽车底盘制造有限公司任财务部部长;2012年6月至2017年7月,于山东泰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任财务部部长。
(三)任命/免职原因
由于公司原财务总监王光杰先生因为个人身体原因辞去财务总监职务,原董事会秘书范英杰女士因为个人原因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为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任命张成敏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二、上述人员任免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人数的影响
本次任命不涉及董事、监事人员变动,不会对董事会、监事会人数产生影响。
公告编号:2017-049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本次任命将进一步充实公司经营管理团队,有利于推动公司科学、高效的经营决策和快速发展,对公司后期的经营管理将产生积极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山东威能环保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