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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劲刚关于董事、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2017-08-01 中国财务总监网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李正曦先生以书面形式提交的辞职报告。李正曦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李正曦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李正曦先生的辞职自董事会收到其辞职报告之日起生效。李正曦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要求,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将尽快按法定程序补选新任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李正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97,4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等规定及李正曦先生所出具的承诺函,李正曦先生于2019年1月31日前不得转让公司股票。除此之外,李正曦先生将继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李正曦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对李正曦先生任职期间在公司财务管理、资本运作、战略规划、信息披露等重要工作方面所做出的成绩给予肯定,并对其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及对公司的贡献表示感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在公司未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之前,暂由公司董事长王刚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由公司财务副总监罗海燕女士代为履行财务总监职责,公司将依据有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特此公告。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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