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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票据管理改革为决策智能化提供支撑

2017-07-18 中国财务总监网
 

  近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关于稳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试点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试点方案》)。

  通知称,为适应加快现代财政制度改革和信息化发展的需要,充分运用互联网、移动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推广运用财政电子票据,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全面提高财政票据社会需求便捷度,提升财政票据监管水平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3号)、《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财政部研究制定了《关于稳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试点方案》。

  通知要求各地相关单位开展试点工作,并将试点情况及时反馈财政部。

  那么,《试点方案》有哪些主要内容?推进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意义及作用何在?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哪些问题?如何确保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顺利推进和实施?《财会信报》记者就此采访了业内专家。

  内容

  统一规范财政电子票据管理

  《试点方案》明确了财政电子票据基本概念。财政电子票据,是指由财政部门监管的,行政事业单位在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或者从事非营利性活动收取财物时,运用计算机和信息网络技术开具、存储、传输和接收的数字电文形式的凭证。其基本特征是以数字信息代替纸质文件、以电子签名代替手工签章,通过网络手段进行传输流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载体进行存储保管。其基本要素包括票据名称、票据代码、票据号码、缴款人、收款项目、标准、收款金额、开票单位、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签章、财政部门监制签章。

  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生成的财政电子票据,是单位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试点方案》统一规范了财政电子票据管理。一是规范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流程。财政电子票据主要依托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进行管理。财政部门通过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生成财政电子票据模板文件,发放财政电子票据;用票单位通过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开具财政电子票据,通过网络进行传输;缴款人通过财政票据管理服务网站等方式获取财政电子票据,查验真伪;用票单位和缴款人使用真实有效的财政电子票据进行入账处理;开具完成后的财政电子票据分别由财政部门、用票单位和缴款人进行归档保存。按照上述管理流程,特设计全国统一的财政电子票据基本管理流程,包括制样、赋码、开具、传输、查验、入账和归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特点,设计符合本地区实际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流程。

  二是统一财政电子票据编码规则。财政电子票据号码是财政电子票据的唯一标识,是财政电子票据流转、运用的关键依据。为避免财政电子票据号码的重复使用,促进全国财政电子票据社会化流转、运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全国统一的财政电子票据编码规则,生成财政电子票据号码。

  三是统一财政电子票据数据标准。财政电子票据数据标准包括数据要素、数据结构、数据格式和防伪方法等重要内容,规范财政电子票据数据生成机理和生成方法。为保证全国财政电子票据数据一致性,促进财政电子票据的社会化应用,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统一的《财政电子票据数据规范》要求,生成、传输、存储和查验财政电子票据。

  记者注意到,基于上述要求,财政部对现有的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增加了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功能模块,完成了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的开发建设工作。为确保全国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顺利开展,有效减轻地方负担,避免重复建设,规范财政电子票据赋码、制作等核心环节,实现财政电子票据在全国范围内流转、应用、报销入账等,各试点地区和部门原则上使用由财政部统一开发建设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的生成、交换、存储、认证等管理,按照《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央单位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试点工作通知》(财库〔2015〕92号)、《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地方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库〔2017〕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通过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系统进行统一管理。

  《试点方案》要求构建财政电子票据安全保障体系。要按照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建设符合第三等级要求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体系和安全保障制度,从系统、数据、管理等多个维度构建安全体系,消除系统漏洞,杜绝安全隐患,确保财政电子票据在生成、传输、储存等过程中,始终保持真实、完整、唯一、未被更改。

  《试点方案》提出,建设财政电子票据数据信息共享和运用机制。财政电子票据实行网络在线认证方式,通过查验服务平台的认证功能,实现财政电子票据的真伪查验和流转。要根据《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接口规范》,建立全国统一的财政电子票据数据接口标准和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全国财政电子票据数据信息共享,做到全国财政电子票据一站式查询、真伪查验和报销入账等,切实优化社会化应用服务,全面实现便民利民、提高效率的服务管理目标。

  《试点方案》还要求建立财政电子票据监督检查体系。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工作,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管理体系。各中央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本部门(单位)财政电子票据监督检查制度,强化财政电子票据使用管理,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在充分发挥系统监管功能的同时,也要辅之以必要的人工检查,强化内部管理,堵塞管理漏洞。

  《试点方案》同时明确了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在实施步骤上,选择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试点地区和单位;制定财政电子票据实施规划;稳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在保障措施方面,要高度重视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试点工作;修订和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加强沟通交流;加大宣传培训工作力度。

  意义

  构建科学完善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体系

  《试点方案》提出了未来的总体目标,即充分运用计算机和信息网络技术,着力建设科学完善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实现财政电子票据开具、管理、传输、查询、存储、报销入账和社会化应用等全流程无纸化电子控制;着力建立全国财政电子票据信息共享和运用机制,打破信息壁垒,实现全国财政票据信息共享,全面提高财政票据社会需求便捷度,切实达到便民利民的服务目标;着力构建更加科学、高效、便捷的财政票据管理体系,为推进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管理网络化、政府非税收入征缴电子化和会计电算化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资深注册会计师刘志耕在接受《财会信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试点方案》中的总体目标可以看出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意义所在。他指出,长期以来,传统纸质财政票据的印制和管理成本高、领用保管手续繁琐、开票效率低下、管理难以规范到位、不便于监督检查等问题日益突出,已越来越不适应现代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同时,也严重制约了网络缴款、电子支付等新兴缴款方式在政府性收费、收款中的应用。为适应新形势下时代发展的需要,解决长期以来财政票据监管存在的机制性问题,提高使用财政票据的效率,亟需推进财政票据管理改革,实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

  刘志耕认为,从实际情况看,实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也是加快现代财政制度改革和信息化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充分运用互联网、移动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推广运用财政电子票据,全面提高财政票据社会需求便捷度,提升财政票据监管水平和效率,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的新型财政票据监管体系的需要。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发票与税务服务事业部副总经理陈飞在接受《财会信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意义在于,一是节能环保。传统的纸质财政票据需要使用大量的纸质介质及打印耗材,与当今低碳环保的理念不相符,而电子票据是电子化介质,低碳环保;二是便利高效。传统的纸质票据财政部门需要印制票据、执收单位需领用及开具票据,缴款人需专门到执收单位领取票据,整个流程涉及多个部门,复杂、繁复,财政部门及执收单位管理难度大、缴款人体验差。而财政电子化票据通过互联网把涉及的各个环节联系起来,财政不需要划拨专门费用印制票据,执收单位不需要专门人员开具票据,缴款人不用上门领取票据,财政电子化票据通过互联网生成、流转,整个财政票据的办理过程瞬间完成,便利性及效率上都有了质的飞跃;三是智能决策。随着云计算、大数据及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电子发票、金融业电子票据已经进行全面的推广,财政电子票据的推广,标志着企业或者组织财务的基础性凭证将全部电子化,基础凭证的电子化对财务的自动化、决策的智能化提供了基础数据支撑。以财政端举例,财政非税收入工作需要财政非税系统与人民银行、商业银行和执收单位相关系统进行对账,而以前在纸质票据的形态下无法做到实时追踪、及时决策,有了电子化票据之后,一切问题迎刃而解。

  2016年9月29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提出,到2017年底前,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建成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2020年底前,建成覆盖全国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财税电子化研究所副所长谢波峰在接受《财会信报》记者采访时,从“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角度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谢波峰认为,在政府各部门、政府部门之外的相关参与企业和单位构成的“互联网+政务”大平台的建设中,以税务发票、财政票据、银行单据为主的电子票据成为了叠加各个组成单元的“粘合剂”,这些电子票据不仅仅反映了政府部门资金的流动,而且通过存贮容量、存贮格式、展现方法等信息技术的发展,丰富的票据业务信息含量也成为了反映政府向社会、企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具体业务内容的载体。

  “通过电子票据的建设,不仅为彼此互为输入、输出的各往来系统提供了接口和业务标准,成为构建“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推进的抓手,而且通过互相配合、互相监督,也是保持大平台在动态运行过程中协调一致的工具和依据,为将来运作中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提供了线索和方向。”谢波峰向记者表示。

  建议

  电子票据入账问题需制定统一的政策指引

  既然是《试点方案》,在推进和实施过程中就难免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陈飞对此作了如下分析。首先,电子票据的入账问题需要相关部门制定出统一的政策及操作指引,电子化票据最基本的作用之一就是记账凭证,电子化票据入账问题如果没有相关的政策及操作指引,开具出的电子票据报销仍需要打印出来,这样除了把成本转嫁给缴款人外,和以前纸质票据无本质区别,流于形式。其次,电子票据涉及到和财政、执收单位、支付公司、商业银行、财务系统、档案等众多系统的对接,系统之间不应该出现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情况,比如制样、赋码过程和单位端、缴款人端的系统若为同一厂商,容易造成权责不明确以及垄断,出了问题就会是系统性问题,在互联网时代应尽量避免类似风险发生。此外,信息化建设成败最重要的因素是IT服务,电子化票据作为财务原始凭证,其重要性几同于现金,且全国有上百万个行政事业单位,选取电子化票据承建厂商应选取一些服务好、有实力的厂商。

  刘志耕指出,当前可以预见的问题大致有三个方面。一是对于管理改革的认识是否全面、正确,实施能否规范、到位。不管试点、非试点地区和单位,还是各级财政部门,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试点对其来说都算是新生事物,对试点的内容、方法及要求等方面的认识和了解,不仅要全面、认真学习《试点方案》,更需要逐步地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所以,在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初期,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把全面宣传、学习、辅导《试点方案》作为重要任务,特别是在试点地区的财政部门及单位对具体操作层面的学习、辅导尤为重要,要让社会公众认识并接纳电子票据。如果宣传、学习、辅导不到位,造成理解有误或执行出现偏差,将会严重影响对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试点的稳步推进。

  二是要解决好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的建设和技术保障问题。可以想象到,在试点期初,开票机器性能的稳定性、对开票具体要求和规则的掌握程度、开票技术、网络传输质量及计算机的存储、电子票据网络认证平台的畅通等方面,一定会存在一些欠成熟、需改进的地方,这些不足之处将或多或少影响着试点工作的顺利和有效推进,影响着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的建设和技术保障,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三是系统的安全保障。尽管财政部门已经按照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基本要求,建设了符合第三等级要求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体系和安全保障制度,从系统、数据、管理等多个维度构建安全体系,消除系统漏洞,杜绝安全隐患,以确保财政电子票据在生成、传输、储存等过程中,始终保持真实、完整、唯一,不被更改。但在当下日新月异的互联网时代,系统安全保障的问题绝不能掉以轻心。

  刘志耕表示,试点过程中一定会遇到未曾遇见或预见不足的疑难问题,这就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及各试点单位不能仅以自身顺利推进和实施试点工作为目标,还要加强与用票单位、交款人的沟通交流,对财政电子票据试点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及时归纳、整理、总结、请示、上报,为全国范围内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为各级财政部门不断总结完善积累经验,为正式实施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提供准备和帮助。

  谢波峰表示,在电子发票推广应用的基础上,从长远角度思考了电子票据的发展需要。首先,如何凝聚各方对电子票据发展的共识,着眼于全局利益,从建立现代国家治理的微观基础的高度,形成各方合作的格局,打造电子票据大数据链条,发挥更大范围的协同效应;其次,在明确电子票据、票据电子化等重要概念的基础上,加快统一的电子票据管理办法的出台;第三,随着电子票据主流地位的确定,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等社会和经济发展理念指引下,面向税务部门、财政管理部门、社会公众、其它第三方的现代政务管理格局将呈现新的机遇,出现广阔的创新空间,有必要在电子票据领域适度运用一定力度的财税激励扶持政策,努力打造企业在电子票据领域产品和服务创新的广阔空间。

  谢波峰表示,从目前电子发票的发展情况来看,如果说“互联网+政务”的目标是形成一个管理闭环,我们大致可以看到,“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建设应该进一步通过以上提及的三大电子票据,充分发挥它们的粘合剂作用,在政府管理各组成部门正在形成和完善的政务管理局部信息平台基础之上,促进包括政府管理各部门的“半环”的形成,并进一步纳入政府管理和社会运行涉及的相关各方,推动政府部门之外的另一个“半环”的建设,通过各个部分的深度融合,使之成为政府管理和社会管理的有机组成,最终形成完整的、一体化的政府管理信息闭环,进而成为“互联网+”时代面向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性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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