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存在多项财务违规等事项,6月21日,深圳证监局公布对海联讯及公司财务总监马红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根据2016年深圳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双随机”抽查名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深圳证监局于2016年11月对海联讯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海联讯存在部分技术服务费收入核算不符合公司会计政策规定、部分代理项目成本结转不及时、部分系统集成项目的内控管理不完善、财务会计基础及内部管理薄弱等四大财务问题。
深圳证监局在检查发现,海联讯2014年分别与江苏电力公司、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信息通信公司、江苏省电力公司信息通信分公司和江苏省电力公司南通供电公司四家公司签署了技术服务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海联讯于2014年提供了相关服务,并取得了客户的确认单,涉及交易金额为270.46万元,对应成本为177.52万元,影响净利润金额为79万元。对于前述已取得客户确认单的技术服务收入,上市公司未按照会计政策的规定在2014年确认收入,而是将相关收入确认在2015年度。
此外,深圳证监局于2012年12月12日与国家电网客户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国网客服中心”)签订了金额为3,916.09万元(含税)的95598呼叫平台软硬件系统集成项目,于2014年12月30日取得终验报告。根据深圳证监局会计政策规定,前述业务应在取得验收报告后确认收入,但公司除在2013年第一阶段项目验收时确认1004.12万元收入外(软件部分),将剩余2342.96万元收入(硬件部分)确认在2015年(对应结转成本分别为1709.61万元)。
根据海联讯提交的资料及客户国网客服中心的回函显示,该项目大部分硬件设备的到货时间虽在2014年前,但全部工作直至2015年5月才完成。深圳证监局指出,海联讯作为项目的施工方,业务部门无法提供工作日志、工程进度表等直接反映工程施工进度情况的书面资料;财务部门也未及时跟进业务进度,及时进行财务核算,公司重大项目管理制度缺失或未能有效实施,重大合同的管理及控制方面存在明显薄弱环节。
海联讯还存在财务系统操作管理不规范,如财务系统操作日志显示,公司核算主管存在频繁的反审核、反结账、反关账操作。公司部分合同签订与验收程序倒置,内部管理薄弱,如2015年4月3日公司与供应商北京网润恒信科技有限公司就南通本部配电网调度信息系统软件管理维护项目签订了《技术服务合同书》,但在2015年2月27日公司已经就该合同确认了服务验收单。
深圳证监局指出,海联讯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的相关规定。马红杰作为海联讯的财务总监对此负有主要责任。鉴于海联讯已于2017年4月18日发布《关于对以前年度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上述会计差错进行更正,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海联讯及其财务总监马红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数据库显示,马红杰,女,197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年7月毕业于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会计学,本科学历。2014年起,中央财经大学资本运营与投融资硕士生在读。曾任职于深圳金时空广告传播有限公司、广州捷讯通信技术有限公司,2000年任职于公司至今,历任会计、财务部经理、内审部负责人。于上市公司领取薪酬为37.8万元,持有公司股份56.25万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