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纵泓光(839536)发公告称董事会于2017年3月24日审议并通过任命高锋超为公司副总经理,任命陈兴福为公司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
据了解,高锋超及陈兴福均不持有天纵泓光股份,由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任命高锋超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为三年;由于公司原财务总监杨迎春向董事会提出辞职,为公司业务顺利展开,任命陈兴福为公司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为三年。
天纵泓光表示,高锋超及陈兴福的聘任不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次任命有利于布局公司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公司的治理架构和管理模式,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
公开资料显示,高锋超,职工代表监事,男,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2年于西安武警工程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1997年12月至2000年任武警宁夏总队运输队驾驶员;2000年至2010年任武警宁夏总队首长车辆驾驶员;2010年至2014年11月任武警宁夏总队后勤基地司务长;2014年12月至2015年12月任宁夏天纵泓光余热发电技术有限公司工程部项目经理;2016年1月至2016年4月任宁夏天纵泓光余热发电技术有限公司工程部副部长。2016年5月至今任宁夏天纵泓光余热发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任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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