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花顺美股讯香港证监会针对2009年中国森林控股IPO事宜,起诉渣打银行、瑞银(UBS)和毕马威会计事务所。
根据香港高级法院1月16日的文件表明,香港证监会正在寻找计算被告针对中国森林控股招股说明书所作出的“不正当市场行为”以及中国森林控股2009年和2010年上半年的财务报表对少数股东造成的不明确损失。
彭博社汇编资料表明,渣打银行和瑞银是中国森林控股2009年11月首次发行2160万股的联合发起人,毕马威公司为其审计。这两家银行曾公开对在香港未明确的IPO会采取可能的监管行动。瑞银表示香港证监会的起诉可能会使其停止从事在香港的IPO行为。
自从近年来的一些IPO使投资者蒙受损失,香港证监会一直在加紧对承担IPO事宜银行的监管。彭博社资料显示,香港是全球第二大IPO市场,仅次于美国,2016年IPO金额为252亿美元。
三个被告公司的发言人都拒绝就此事回应。
法院文件显示,香港证监会亦对中国森林控股、其前任主席李国昌和前CEO李寒春提出了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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