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港(601018)1月12日发布了一纸人事变动通知,多达6名的高管同时辞职。公告显示,收到公司副董事长、总裁蔡申康,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王峥,公司董事孙大庆,公司副总裁宫黎明,公司副总裁向坚刚,公司总经济师童孟达的书面辞职报告。
在上述6名高管辞职前,即2016年11月24日,宁波港还有一则人事变动通知,即董事长宋越舜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宋越舜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同时亦辞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主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岁末年初,往往是上市公司辞职高峰期,但高管辞职潮通常更适应于民企。身为国企的宁波港,同一天收到6名高管递交辞呈,就不得不令人遐想。在宁波港的“股吧”里,投资者的猜测五花八门。
任期经营不善,往往会导致高管被迫辞职。但这一切,似乎不适合宁波港。从基本面来看,宁波港近年来的经营较为正常。自2009年成为全球第一大海港以来,宁波舟山港已经保持了“八连冠”。数据显示,2016年度,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预计完成集装箱吞吐量2330万标准箱,同比增长5%;预计完成货物吞吐量67436万吨,同比增长3%。
目前宁波港让市场不满的,可能只有股价表现了。近期,宁波港股价,一直在5元/股附近徘徊,但这一价格,较8.08元/股增发价,倒挂了近4成。不过,股价不给力,属于市场行为,在基本面正常的情况下,与高管没有太大关系。
但是,6名高管同日辞职,这显然不是偶然。如此一来,不得不让人联想到宁波港当前的最大使命——宁波港与舟山港吸收合并。
资料显示,2015年8月,浙江省整合省级和沿海地市有关资产,成立了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一个月后,原宁波港集团和舟山港集团整合为宁波舟山港集团,随后注入浙江省海港集团,成为其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港口运营板块。宁波港通过定向增发,吸收舟山港的资产,完成舟山港股份全部资产置换。收购完成后,浙江省海港集团成为宁波港的间接控股股东,浙江省国资委为宁波港的实际控制人。
大股东的变化,自然涉及到宁波港人事问题的合规性。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其中第23条指出:上市公司人员应独立于控股股东。上市公司的经理人员、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在控股股东单位不得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许,宁波港上述高管的辞职,是为了规范上市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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