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 务总监骆琴明女士的辞职报告,骆琴明女士因工作变动的原因,辞去所担任的财务总监 职务。骆琴明女士辞去财务总监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骆琴明女士辞去财务总监职务的申请自辞职报告送 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骆琴明女士辞去财务总监职务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 影响。
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对骆琴明女士任职财务总监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 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