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利益原则反映CFO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处理与投资者、债权人等众多利益相关者关系的水平。社会利益原则要求CFO在维护企业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兼顾社会利益,把社会利益和企业利益、个人利益有机地结合起来。作为市场经济运行的前提,“诚信原则”是社会利益得到切实有效维护的重要保证,也是CFO职业道德的另一重要方面。
利益相关者对企业诚信的判断来自于对企业领导团队的考量,是一种人格化的诚信实现,其中CFO个人的诚信至关重要。今年2月1日,北汽集团与拥有世界第一汽车品牌的戴姆勒集团成功签署了“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合作协议中的核心内容就是戴姆勒以双方共赢的价格购买北汽12%的股份,在利益合理共享的框架下展开一系列合作。上述合作协议的成功签署,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得益于以笔者为主的谈判团队,在戴姆勒对北汽股份的尽职调查中本着诚信原则如实披露相关信息,包括对自主品牌轿车发展的长期性、困难与前景的披露,得到了戴姆勒高层的认可。
CFO坚持诚信原则,维护社会利益的同时,也将使企业信用发挥更大的价值。近几年,北汽集团的信用评级保持为“3A”,这在地方国企中较为少见,使北汽集团获得国内外多家金融机构的授信,而且融资成本低于社会平均成本,为企业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
因此,笔者理解的社会利益原则体现在CFO的日常工作中即为“诚信”。在法治社会和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企业诚信是基业长青的基础,而CFO的诚信是企业诚信的人格化代表。
会计信息质量原则
会计信息质量一直是社会诟病企业CFO职业道德的一个方面。真实、诚信、公开、公允原是我们的本分,但出于各种利益博弈,有些CFO缺乏独立人格,不真实、不担当、无诚信、怕负责,再纠缠进个人利益,导致CFO做假账的丑闻案例层出不穷,影响了我们这个职业的社会地位。同仁们都清楚,我们的账是做不了假的,“狐狸尾巴”是藏不住的,做假账的成本非常高,要用无数个假账去掩盖最初的假账,最终害人害己害公司,踏上一条不归路。所以笔者从来不做假账,因为笔者要对社会、企业、领导和家人负责,负担不起做假账的高额成本。
为社会提供真实可靠、公开透明的会计信息是我们的天职,是我们的职业道德要求我们对社会做出的基本承诺。坚持CFO的独立人格、真实、担当、诚信就会对会计信息质量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