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李贤女士为财务总监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财务总监唐新军先生已辞去所任公司职务,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经公司总经理胡占东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李贤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聘任李贤女士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附件:李贤女士简历。
特此公告。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一日
附件:《李贤女士简历》
李贤,女,汉族,1969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1989年参加工作,2002年11月至2006年6月任宁夏永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06年7月至2009年4月任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主管,2009年4月至今任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产权部主任助理,2013年8月至今兼任国电、中国石化、宁夏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财务产权部副主任。
股东单位及控股子公司任职情况:2009年4月至今任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产权部主任助理,2013年8月至今兼任国电中国石化宁夏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财务产权部副主任。
李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