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资改革的具体方案已经尘埃落定。
江苏省国资系统的数位官员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证实,江苏省委、省政府已经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下称方案),江苏国资改革方案已经定稿,但目前尚未对外公布。
受访人士介绍,方案详细描述了江苏国资改革的目标和实现路径,亦效法上海国资改革将国企分为公共服务类、特定功能类以及一般竞争类三种类型,实施分类管理,对混合所有制的改革更有大篇幅的描述,明确提出允许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员工持股。
他们透露,这份方案仍以“原则性、综述性表述”为主,并为改革专门设置了罕见的“容错机制”,即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中依法决策、实施,且勤勉尽责、未牟取私利,改革措施未达到预期目标的,应当给予包容。
省、市、县三级可新建或改建1-2家国有资本运营公司
江苏国资系统官员透露,根据前述方案设定的改革目标,到2020年,要构建完成具有江苏特色的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企业国有资本在基础设施、能源资源、公共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金融投资等重要领域的集聚度达到80%以上。
另外,方案还提出,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要全面完成,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成为国有企业的主要形式,国有企业全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
一位受访的江苏国资官员说,10年前在国企市场化改革领域,江苏是走得很早的,步子也比较大,效果也明显,“本以为至少在中央认定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样的优势能够持续,但现在对照十八大精神,压力还是很大”。
有国企从业者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上述国资改革方案要求国有经济规模实力、质量效益和影响带动在全国各省区处于领先地位,但“问题是,在经过了前些年的改革后,江苏的国企在推动全省经济发展中并没有发挥出外界所认为应有的作用”。
数据显示,2010年江苏经济总量中公有制经济的贡献份额为34.8%,但国有企业创造的增加值占GDP比重22.2%,而2010年江苏全省 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2.3万亿元中,国有企业仅完成5285亿元,占比22.8%。从近几年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披露的数据看,推动江苏经济增长的主要在投 资,而投资又集中在民营经济。
“事实上,如果不是提出了混合所有制的概念,江苏的上一轮国资改革已经基本完成了省委的这些要求。”江苏某地级市城建国有企业董事长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江苏的国资改革方案同样提出了对企业进行分类,具体描述与上海此前出台的国资改革方案类似,即将国企分为公共服务类、特定功能类以及一般竞争类三种类型,实行分类管理。
有受访人士还提及,方案中提及,“国有企业要逐步从不具备竞争优势、效益低下的领域和企业退出”,但他认为这一说法过于模糊。
尽管多为原则性表述,但国企加大资产重组和资源整合力度,是明确的方向,特别是各级政府会同国资委或将采取资产划拨、股权调整、整体兼并、企业 分立等多种方式,对功能相同的企业和不同企业中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板块进行整合。同时,鼓励企业内部进行资源整合,向主营业务、重要子公司以及产业链的关键 环节和价值链高端领域转移。
方案还提及,江苏省、市、县各级政府可新建或改建1-2家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加强上市公司市值管理,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所以,可能不会要求国有企业突飞猛进,但估计会期望短期投资收益不能少于同期银行利息。”经济学博士后、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宋文阁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评述,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是江苏国资改革下一步较为重要的一项内容。
受访的国资人士还透露,根据方案描述,江苏还要建立覆盖全部国企的分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适当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到2020年逐步提高到30%左右。
允许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
受访国资人士介绍,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在江苏版的国资改革方案中放在重要位置。
从江苏版的方案看,在“公共服务类、特定功能类”,仍强调国企的独营和国资的绝对控制地位,但在一般竞争类领域,则要求按市场竞争和发展情况,国有资本有序进退、合理流动,不设立股权比例要求。
方案表述为:“对国有股权以及国有股东债权权益合并低于50%的企业,可按照完全市场化的方式进行管理。”但多位苏南民企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直言:“这样的话,我们参与混合也就没有太多的实质性意义。”
事实上,从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接触的采访对象看,对混合所有制改革依然存在着不同理解和认识,部分官员和国企人士仍存在“为混而混”、“一混就灵”、“只混不合”的心态。
宋文阁说,混合所有制改革牵涉到企业分类监管、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或国有资产投资公司的组建与改造、职业经理人制度、董事会建设等,如没有这些系统的设计,新一轮的改革效果将大打折扣。
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2014年全国“两会”后持续在江苏省内的调研看,江苏推动国企国资混合所有制改革,一大难题在于如何扫除自身内部的阻碍,在现有国企制度下如何激励员工。
受访人士认为,推动允许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可从本质上破除改革阻力。
前述受访国资人士说,方案中也提及了将允许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称将探索员工持股的多种形式,不搞平均分配,按自愿持股原则,根据持股人对企业的影响和贡献,企业经营管理者、业务骨干和核心技术人员可在公司持有较高比例股权。
建立“容错机制”
受访的国资人士提醒,方案中提出了要建立鼓励探索创新的容错机制。
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多年持续对江苏的各项改革观察看,在国企这一重大改革领域出台如此“容错机制”实为罕见。
受访国资人士分析,现有的文件表述比较粗糙,预计后续针对容错机制会有更为细致的解释。
不过,受访的国资研究者则表示,国资国企改革最大的红线在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因此江苏出台“容错机制”,可以理解为是总结历史上国资改革经验 教训而制定的,可在一定程度上提升改革动力,避免担负国有资产流失的罪名,但“错”本身的界定标准需要经过社会各界民意的充分讨论。
宋文阁认为,混合所有制改革要综合考量改革成本和成果,坚守不能借改革之名谋取暴利和国有资本不能流失的红线。
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