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体产业: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公告日期 2014-06-20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公
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本次聘任的公司财务总监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
程》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变更、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对此作出的决议。
独立董事:康伟、彭道海、温小杰
二○一四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