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对于15%的个人所得税补贴,深圳市地税局政务二处处长高晶举例解释称,如一个人的月薪金收入为10万元,按照我国现在实行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此人每月需缴纳税款31495元,一年累计缴纳377940元。
7月末,前海首两宗土地出让以及部分基础工程的开建,拉开了前海“硬件”设施建设的序幕。与之相匹配,国务院此前批复的前海22条先行先试政策措施也逐渐一一落地。
昨日(8月13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认定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正式出台,这一细则是在年初出台的《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财政补贴暂行办法》)和《前海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认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人才认定暂行办法》)基础上的细化和补充。
根据此前的政策以及此次出台的《实施细则》,在前海工作,符合前海优惠类产业方向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在前海缴纳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已纳税额超过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15%部分,由深圳市政府予以财政补贴。拟申请人员可于2014年1月1日至1月31日通过所在单位向前海管理局申报。
境外人才个税15%封顶
对于15%的个人所得税补贴,深圳市地税局政务二处处长高晶举例解释称,如一个人的月薪金收入为10万元,按照我国现在实行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此人每月需缴纳税款31495元,一年累计缴纳377940元。除月薪金外,如果此人一年获得奖金100万元,这100万元需缴纳436495元税款。一年薪金加奖金总收入为220万元的个人,实际需缴纳税款合计814435元。但上述个人的年总收入,如果个人所得税按15%计算,只需缴纳33万元的税款。
按照前海《财政补贴暂行办法》,此人需先按正常纳税程序缴纳814435元税款,在符合相关条件和申请被认可后,超过33万元的那部分税款将由深圳市政府返还。
据了解,根据国务院2012年《关于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有关政策的批复》,对前海在金融、财税、法制、人才、教育医疗、电信等6个方面提出了22条政策措施。
其中,在个人所得税方面规定,对在前海工作、符合前海规划产业发展需要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取得的暂由深圳市政府按内地与境外个人所得税负差额给予的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深圳市财政局预算处工作人员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介绍称,“差额”制定的标准是在参照境外各个地区个人所得税税率的基础上制定的。“香港个人所得税平均税率在15%左右,澳门在12%,考虑到前海是香港跟内地的合作区域,吸引境外人才也大多数来自香港,因此参照了香港15%的平均个人所得税来进行补贴”。
根据前海管理局人力资源处处长李锋介绍,截至目前,前海已有1300家注册企业,注册金额达1400亿元。对于深圳市地方财政在前海境外人才补贴上的预算,该名人士表示,目前还没有办法计算,因为这一数据还会上升。
推行专业资格互认
除个税补贴外,在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有关政策的批复》中特别提到,允许取得香港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直接为前海企业和居民提供专业服务。
李锋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去年8月,深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已经出台了一个关于香港专业人才在前海执业的试点方案。“我们第一批梳理了20个专业资格,其中符合规定的香港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已经于今年初获准在前海执业。物业管理师也进入了审批”。
除上述几项专业资格外,李锋表示剩余十余项在香港和内地没有对应的执业资格,对于这部分,前海也将采取先行先试的策略,引导香港专业人才通过相关的考试取得资格,在内地执业。这其中,工程领域的专业资格涉及六类。“目前,这部分跟内地的制度存在一定的冲突,我们希望在前海的个别项目上进行一些探索和尝试,通过改变工程管理的方式,来解决执业资格的问题。”
香港税务学会理事龚永德,在香港税务师获准前海执业后向媒体表示,目前香港约有2400名注册税务师。在参考前海运作经验后,香港税务学会下一步会与广州南沙、珠海横琴等新区商讨类似安排,最终希望在广东省落实专业资格互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