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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过度消耗资源产品将征消费税

2013-08-05 admin
 

  编者按:财政部表示,继续研究将部分过度消耗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产品和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消费税的征税范围,研究调整消费税税率结构、征税环节。

  财政部日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通报关于贯彻落实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预算决议和履行政府三项承诺时表示,将加快推进营改增等相关税制改革。根据国务院第四次常务会议关于进一步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区和行业范围的决定,2013年8月1日起已将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并将广播影视服务纳入了现代服务业范围。目前,正在积极研究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争取在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实施。

  财政部表示,继续研究将部分过度消耗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产品和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消费税的征税范围,研究调整消费税税率结构、征税环节。在部分地区实施了部分金属和非金属矿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试点基础上,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推进煤炭等资源品目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同时取消相关收费基金,研究适时调整从量计征品目资源税税率标准问题。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为全面推进房地产税改革进一步积累经验,同时研究完善对工商业等单位房产的房产税制度。

  另据财政部日前公告,根据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安排,经与黑龙江、厦门、湖南、广西、西藏、青海省(区、市)人民政府协商,财政部决定代理发行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六期),目前招标工作已完成。

  公告指出,本期债券计划发行面值为238亿元,实际发行面值为238亿元。其中黑龙江、厦门、湖南、广西、西藏、青海省(区、市)额度分别为56亿元、 7 亿元、77亿元、48亿元、7亿元、43亿元。各省(区、市)额度以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六期)名称合并发行、合并托管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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