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在其7月12日发布的一份通知中提到,研究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该表态近日被众多媒体关注,税务总局7月17日在回应媒体时称,这句表述有些被“过度解读”。
7月16日,新华社对外部在其官方微博上称,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通知明确,研究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通知称,进一步加强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纳税信用评价规则、信用记录公开查询和社会共享制度。
此消息随后引发公众关注并受到众媒体转发。记者查阅税务总局通知发现,在7月12日发布的《关于转变职能 改进作风更好服务大局的通知》中,提及“研究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据一财网报道,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办工作人员昨日回应称,除此之外没有下发其他文件,这句表述也与之前国务院会议中提出来的没有区别,但有些被“过度解读”。
今年以来,大家对房产税的关注和讨论日渐加强,两会期间房产税成为焦点话题。其间,包括北京在内的城市被传上报房产税方案。
今年初,有报道称北京房产税试点方案已上报,北京市财税部门虽然立即澄清未接受过采访,但依然导致当日地产股大跌。有分析人士称,对于房产税的解读都会给资本市场带来压力。
房产税自2011年1月28日开始试点,虽已过去两年,仍仅仅停留在重庆和上海这两个最初的试点城市。
对于重庆和上海的房产税试点,不少人士认为试点房价依然坚挺,因此对试点效果提出质疑。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7月15日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表示,已经看到这两地的高端房地产市场上价格趋于平稳,这就是房产税调节的效应,而且这种平稳还影响了人们的心理预期,这种预期上的影响今后会有更多的体现。
补充阅读:
什么是房产税?房产税并非新税种,我国在1986年就开始实施。根据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如何使用?房产税为地方税,试点征收的收入属地方财政收入。为充分体现调节收入分配的政策目标,改革试点征收的收入将用于保障性住房特别是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等,以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等民生问题。
下一步打算?条件成熟时,在统筹考虑对基本需求居住面积免税等因素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对个人拥有的住房征收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