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据刘磊交代,他作为该银行中国区财务总监全面负责银行财务,虽然受大中华区CEO和中国公司CEO的双重管辖,但由于前者在境外,实际上无法监管,后者对费用支付又无权监管,他和财务主管周丽串通一气,又构成了“双保险(放心保)”。
据《劳动报》报道,身为外资银行中国公司财务总监,在5年时间里,虚构业务,以支付软件开发维护费用等名义,通过4家外部公司走账,蚂蚁搬家似地侵占银行资金5800余万元,将供职的银行当成了私人提款机。这名年届不惑的外资银行中国公司财务“一把手”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浦东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其同伙、财务部主管夫妇也受到相应处罚。
2003年,三十出头的刘磊(化名)进入某外资银行中国公司财务部工作。 2007年初,该银行需要定制一套财务自动化软件系统,他得知下属职员、财务部主管周丽丈夫开设了一家软件公司,便把业务交给了他,并支付了10万元软件开发费用。其间,刘磊意外发现,银行对这笔费用的支出根本没有任何监控。于是,他就和周丽夫妇商议,以“软件维护费”的名义,每个月1-2次,每次几万元、数十万元不等,向软件公司转账,刘磊、周丽夫妇以9:1分成。
2009年,刘磊决定更换新名目“咨询费”。他授意周丽夫妇成立了一家咨询公司,直至2012年6月,三人在没有实际业务情况下,虚设软件维护费、咨询费名义,将4261万余元资金装到自己的腰包。
2009年,刘磊还授意朋友开了家咨询公司,并通过该公司走账收钱,共侵占银行资金1400余万元。
据刘磊交代,他作为该银行中国区财务总监全面负责银行财务,虽然受大中华区CEO和中国公司CEO的双重管辖,但由于前者在境外,实际上无法监管,后者对费用支付又无权监管,他和财务主管周丽串通一气,又构成了“双保险(放心保)”。
最终,检察机关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刘磊、周丽夫妇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认定罪名成立,因三人如实供述罪行,且积极退缴、退赔违法所得,获得法院从宽处理,判处刘磊有期徒刑9年6个月,没收财产100万元;判处周丽有期徒刑6年,没收财产10万元;判处李杰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三人违法所得发还被害银行,不足部分,继续退赔。